
相信很多人以前公民课学过,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会受家庭、学校、同侪跟媒体影响。其中,媒体定义之广泛很容易让人对这种学习方式,产生高低之分。比方说,如果今天我说「我从书上学到了很多东西」跟我说「我从追剧、看电影中学到了很多东西」,给人的观感可能就不太一致吧?
然而,我可以毫不避讳地承认,我从《王牌大律师》里学到的东西并不少於我任何接触的媒介与教育,甚至我以前根深柢固、认为理所当然的价值观,都因认识了剧中狂妄的古美门律师而有了不一样的看法。

故事概要:黛真知子(新垣结衣饰演)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菜鸟律师,她负责的案件碰上了麻烦。她受到别人的推荐而请求另一位律师—古美门的帮忙。虽然古美门帮她解决了案件,黛律师却因古美门向她索取庞大金额而不堪负荷。无奈之下,只好暂居在古美门家中帮他做事来还债。随着一件件案子的上门,黛律师发现这位律师的价值观跟她有极大的出入…

如果要一集一集地探讨,王牌大律师其实都有可以讨论的地方。包括一夫多妻、环境污染、监护权、毁谤罪、财产继承等,但我觉得追其根本,它想传达的概念是:
明白自己能做什么,别「以为」自己可以做什么
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段对话,是第一集最后黛律师跟古美门为自己的委托人取得胜诉时,委托人表现的态度却让黛律师担心他是否真的有罪,这时古美门告诉她:
「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放虎归山了呢?其实他是杀人凶手也好,不是也好,在法律上有关他杀人的证据不足,所以无罪,就是这么回事。」
「可是,那真相到底是甚么呢?」
「别太自恋,我们不是神,只是区区律师而已」

最后这一句,是我觉得全剧中最重要的主旨。在第一季最后古美门也说过同样的话。身为律师的唯一职责,就是帮助自己的委托人赢得官司。
难道律师的职责只是帮客户胜诉吗?律师不能为自己的理想或心中的正义去奋斗、辩护吗?
如果心中有这样的疑问,或许该问问自己,自己心目中的正义真的如此明确坚定吗?
关於这点,王牌大律师中有一件建案有无侵害日照权的案件。在这个案件里,古美门为建商们辩护。
当黛律师看不过古美门的手段时,她往往会泄漏一些消息给敌方好让他们抓出弱点,并毫不畏惧的表示她只是以她的手段实践她的正义而已。而古美门甚么也没说,只是带她来看一家杂货店,并说:「这家杂货店是一位太太在顾的,她先生过世,又欠了一大笔钱,经济上陷入危机。她唯一救命的稻草就是承包这个建案,因为她先生生前和他们的董事长有非常好的交情,只要建案通过,她的生活也会因此好起来…你现在在做的正把她推入悬崖。」看着黛不安又困惑的眼神,古美门又对黛说:「倘若你所谓的正义,只是随时帮助出现在你眼前的流浪猫,那不过是你高高在上的自大而已。如果你的建议害我败诉的话,到时你就给我拔下你的律师徽章。」

在这世上,没有一个工作的本质是「追求正义」的。就算有,也不是律师的工作。律师的存在,是因为他们对於法律的知识比我们多很多,比我们会蒐集资料,比我们会运用这些资料去为委托人辩护,比我们更懂法律上的条文足不足够让委托人有罪或有错。这应该才是人们请律师的原因,而不是律师的道德观比我们高上才是。如果一个委托人花钱请律师,律师却以自己的道德感判断该委托人是否该胜诉,这委托人心里会怎么想?古美门的招牌是:收费高昂,但只要他辩护一定胜诉。他诡计百出,还会造假、诓骗甚至是贿赂,但他的原则非常明确:一旦他决定帮忙辩护,不论客户是甚么身分,他会全心全意为客户战斗到底。
反观黛律师,她秉持的信念是我们应该为正义的一方辩护。然而真相何在?正义何在?一个行动产生的结果往往伴随着正反两面,就像佛教故事割肉喂鹰,能因为鸽子看起来比较弱小,就任由老鹰饿死吗?黛的信念在现实上是很脆弱的、容易动摇的,自己所秉持的正义只是为自己所看到的那一面所激发出来的同情心,古美门把一个例子摊在眼前,她就开始不安困惑,觉得害到这个人也於心不安。这样的人,随时因为自己看到另一面就显得犹豫不决,又如何好好为客户取得胜诉呢?
我觉得很有趣的一点是,行径张狂嚣张、号称东方不败的古美门,反而恶人先告状似地,常常用「自大」来形容黛律师。刚看时还觉得他为什么用这个词来形容她?但是仔细分析他们两人的行为,就知道黛律师常常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判断谁是正义的一方,比起古美门这种陶醉自己能力却100%地为客户着想,才是名副其实的自大吧!

片头的小剧场,会让人一直想她到底有没有踢中他?
※王牌大律师我应该会写三篇,有兴趣的人欢迎继续看下去和留言讨论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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